初级会计职称保过班300元定金
¥10.00 ¥300.00
12月12日购买1299元保过班课程(考不过全额退款),本单可抵扣300元!注:保过班只招5000名,届时无论是否购买,定金不退。

保过协议

北清汇智(北京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提供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前服务  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VIP保过版】或者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单科VIP保过版】,学员(以下简称乙方)自愿报名参加本课程学习,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依照相关法律,达成协议如下:
第一条  考试说明
1、 2018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制度,由人事部、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。每年举行一次。
2、本协议所称的通过本次考试,是指根据 2018年确定的通过标准达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。
第二条  课程说明
1、甲方提供2018年举行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服务为 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双科VIP保过版】,价格 1299 元;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单科VIP保过版】,价格799元。
2、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缴付培训费用:双科¥ 1299元(大写  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玖元整 );或者单科 ¥ 799元(大写  人民币柒佰玖拾玖元整 )。
第三条  保障服务
3.1 乙方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分数达到所在省份(地区)公布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通过考试,不予退费; 乙方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分数达不到所在省份(地区)公布的合格分数线或者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, 退还全部费用(需未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3.2款规定的各种情形的方可退费,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费)。 乙方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分数在10分以下或无成绩视为乙方无效学习,不予退费,但乙方可以申请免费重修。
以下为对通过考试和未通过考试的补充说明:


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
      单科考试分数

结果判定

 

>60分

通过考试

不退费

10分至60分

有效学习,未通过考试

全额退费

10分以下或无成绩

无效学习

不退费,可申请重修一次

3.2 乙方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分数达不到所在地区公布合格分数线,甲方需要核实乙方听课、答题记录。有以下任意情况将不予退费:
3.2.1 乙方的学习系统题目完成度不足80%(截止乙方考试当日。包含章节习题、最新更新、考前特训、高频考点等);
3.2.2 乙方的学习系统答题进度异常(系统会采集乙方每次登陆答题时间、答题数量、答题正确率来计算您的正常答题进度,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常速度异常刷题、考试日期截止后刷题等)。
3.2.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学习系统视频听课完成度不足80%;
3.2.4 乙方在甲方网站注册“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VIP保过版】或者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单科VIP保过版】”产品时,提供的乙方方栏信息不准确或信息不全的;或者与申请退费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;
3.2.5 乙方没有参加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的(弃考);
3.2.6 乙方在参加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;
3.2.7 乙方未在本协议规定的申请退费时间内办理申请退费的;
3.2.8 乙方在使用该产品过程中,与他人共用账号的。
3.3 退款说明
“全额退款”指乙方购买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VIP保过版】或者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单科VIP保过版】课程所支付的全额费用。
第四条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4.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时提供以下信息:申请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、考试省份、所在考区、考试批次、考试报名登录密码等(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信息,以实际需要为准)。
4.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,仅限公司使用;
4.3甲方在地方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乙方退费申请,在此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(退费服务办理最后截止日期为成绩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)。
第五条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5.1 乙方按甲方定价支付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VIP保过版】或者【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单科VIP保过版】使用费用:
乙方在协议时间内完成协议规定的学习进度但未通过2018年初级级会计师考试,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费用(乙方在考试后如申请退费服务,需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第3.2款要求)。
5.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内容自主安排学习;
5.3 乙方在在线提交本协议时需按甲方要求在电子协议上乙方栏(包含乙方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三栏信息)内正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),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。
5.4 乙方须提供正确的信息,若申请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提交电子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,则视为乙方放弃后续退费服务权利;
5.5 如乙方未通过考试,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(乙方所在省份成绩公布后30天内)向甲方申请办理退费,逾期则视为乙方放弃此项权利。
第六条  保密义务
6.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,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乙方同意,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。
6.2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、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。
6.3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当足额赔偿对方的损失。 
第七条  协议的生效、变更与解除
7.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考试成绩公布时终止,但与缴费相关的内容不因此而失效。
7.2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双方协商一致,可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
7.3 在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,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。变更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有效。
7.4 本协议一经签署后,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,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,互不承担责任。
第八条  违约责任
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(不产生协议变更、终止或解除的法律效力以外),视作违约,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九条  争议解决方式
9.1 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。
9.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,如发生任何争议,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。

9.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则任何一方可向新乡市各级法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