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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初级会计实务》重点资料归纳总结 第一章(二)

第一章 资产(二)

 第三节   存货     

  

一、存货成本

  1.工业:包括采购成本、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。

 

 

2.商业  

计入

商品流通企业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、装卸费、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进货费用,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。

分摊

也可以先行归集,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。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,计入当期损益,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,计入期末存货成本。

不计入

如果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,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。


  二、存货发出计价方法   

个别计价法

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、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。

先进先出法

在物价持续上升时,而发出成本偏低,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,反之,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。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。

加权平均法

=(月初存货结存金额+本期购入存货金额)÷(月初存货结存数量+本期购入存货数量)

移动加权平均法

=(原有库存的实际成本+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)÷(原有存货存货数量+本次进货数量)


 三、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
  (一)采购核算:
  借:原材料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    贷:银行存款
  (1)借方变化 
  货款已付,而材料未入库
  (2)贷方变化
  材料入库,货款尚未支付:
  材料入库,开出商业汇票:
  材料入库,以银行汇票支付:
  材料入库,款已预付;
  材料入库,商业汇票背书转让;
  (二)发出核算

进项税额转出:  

建筑物工程领用材料

借:在建工程 
  贷:原材料
   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转出)

集体福利领用材料

借:应付职工薪酬 
  贷:原材料 
   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转出)


  四、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
  1.材料成本差异率
  
  2.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
  =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× 材料成本差异率
  3.发出材料成本=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±应负担的成本差异

五、包装物
  1.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
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---生产成本
  2.随同商品出售而
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---销售费用
  3.随同商品出售
单独计价的包装物---其他业务成本
  4.
出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---其他业务成本
  5.
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---销售费用

  六、低值易耗品
  科目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 
  摊销方法: 
  1.分次: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,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。
  2.一次:金额较小的,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,以简化核算,
但为加强实物管理,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。 

 七、委托加工物资

 

八、库存商品

  库存产成品
  外购商品
  存放在
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
  发出
展览的商品
  
寄存在外的商品
 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
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 
  己完成销售手续、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,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,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,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。 


 九、存货清查 
  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,
应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,期末处理后,待处理财产损溢无余额。  

清查

审批前

审批后

盘盈

借:原材料
  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
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
  贷:管理费用

盘亏
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
  贷:原材料
  贷:应交税费-增(进出)
1.
题目说转、说不转;
2.
管理不善的转出。

借:其他应收款
借:管理费用
借:营业外支出
  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


  十、存货减值   

期末计量

会计期末,存货的价值并不一定按成本计量,而是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。
当存货成本
低于可变现净值时,存货按成本计价;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,存货按可变现净值入账。

可变现净值

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、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。
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
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 ,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。

计提减值

借:资产减值损失
  贷:存货跌价准备

减值恢复

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,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,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,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
借:存货跌价准备
  贷:资产减值损失

计提准备商品出售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  贷:库存商品
借:存货跌价准备
  贷:主营业务成本